市总党组作出六项承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

发布时间:2014-04-16点 击 数:
    

  4月11日,市总工会党组围绕“为民、务实、清廉”和“四治四兴”,召开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二次学习交流会。会议由市总工会主席温祥华主持,党组书记、副主席沈华带头发言,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工会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。会上,温祥华代表市总党组作出六项郑重承诺,自觉接受党员、群众监督。
  一是做遵守纪律的模范。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工作纪律,自觉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,坚决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和省总工会的各项决策部署,不打折扣、不做变通、不搞选择,推动全市工会事业健康发展。
  二是做改进作风的模范。坚决依法科学维权、履行职责,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监督,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。坚决杜绝不作为、慢作为、乱作为,做到令行禁止,提升机关的服务能力和公信力。
  三是做联系职工群众的模范。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自觉维护群众纪律,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,深入基层,倾听职工群众呼声和期盼,不断增进与职工群众的感情,努力解决好职工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,切实让职工群众得实惠。
  四是做求真务实的模范。坚持察实情、出实招、办实事、求实效,不召开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,不参加没有实际意义的活动,不印发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,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、评比、表彰和培训,对上力戒报喜不报忧,对下坚持讲实情办实事。
  五是做清正廉洁的模范。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不收受红包、礼金、商业预付卡、会员卡及贵重物品。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在办公用房、住房、配车、公务接待、福利、休假、出国(境)、基层调研等方面的规定。
  六是做勤俭节约的模范。坚决反对挥霍享乐和骄奢淫逸,坚守节约光荣、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,不购买超标车,不搞超标准公务接待,不豪华装饰办公用房,从一度电、一张纸、一滴水抓起,勤俭办一切事情。(总工会)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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